電訊公司3次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被判罰8萬元
發布時間: 2020/10/19 16:47
最後更新: 2020/10/19 16:52
入口商「盈信電訊有限公司」因第三次從英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,今日(19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《廢物處置條例》,被判罰款8萬元。該公司亦曾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因干犯同類罪行而被法庭定罪。
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5月於香港國際機場再次抽查該入口商報稱為電訊設備的空運貨物,成功截獲一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,包括約2,600件廢手提電話顯示屏、100件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約200公斤廢電池。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,及通知當地執法機構跟進,並按《廢物處置條例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。
署方發言人強調,廢手提電話顯示屏、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廢電池屬有害電子廢物,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,受《廢物處置條例》規管,不當處置會危害環境及公眾健康。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,將違法者繩之於法,避免本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。
發言人又提醒,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,切勿非法進口(包括經香港轉運)或出口有害廢物。根據《廢物處置條例》,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,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,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,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。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bit.ly/2JdOaiS
訂閱TOPick Telegram,集合最新優惠及送禮情報:bit.ly/3bebLM2
記者:陳子謙